在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的公示期内,学院收到个别学生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异议,经调查核实后,学院对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重新评审,并将调整结果补充公示如下:
推荐2022级化学工程与工艺1班归铭毅、2022级化学工程与工艺2班潘宇红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;
取消2022级化学工程与工艺1班王洁、2022级化学工程与工艺4班姚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若无异议,公示期后评审结果自动生效。
电话:0731-58298167
地点:化工大楼A-204
英国365集团公司
2025年10月16日